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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教师语言文

发布日期:2010-06-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抓好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教育部语用司印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继续委托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社举办“第四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并决定将此次比赛作为今年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系列活动之一。为抓好我省此项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要将此项活动列入当地第十三届推普周活动计划之一,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在做好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当地中小学教师参赛。

二、大赛组织工作原则上由设区市语委办负责,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报名、材料下发、答题的组织和回收工作(有关参赛办法请参照附件二)。

三、请设区市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将其姓名、地址、电话于6月30日前,教师参赛情况于10月31日前函告我厅语工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教育厅语工处,联系电话:0791—8626822,联系人:陈露。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doc

2.第四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方案.doc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