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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和基本措施

发布日期:2010-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和基本措施

汉语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汉语的规范化、标准化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展开并延续至今,而推广普通话一直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心。

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年把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由原来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开始试行,1994年10月起,随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全国陆续开展,这个《等级标准》逐步提高了社会认知度。1997年12月,国家语委正式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7年,继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国家又推出一项汉语文字能力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HSC)。“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已经成为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两项重要工作,对于改善社会语言环境,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经济发展,弘扬民族文化,提升民族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思路是: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强化政府行为,要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