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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测试相关知识

发布日期:2010-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普通话测试相关知识

一、 “共同语”的历程:从雅言到普通话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大国,有记载的方言分歧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存在而且相当严重了。所以在交往过程中,不同地域的人们需要借助一个共通的交流工具——共同语。我们的民族共同语经历了从雅言、通语、天下通语到官话、国语、普通话的漫长历程。

1. 雅言

汉族的本来名字是华夏民族。华就是衣冠之美;夏就是礼仪之盛。雅言,就是夏言。春秋战国时期与方言同时并存着天下共同语,叫做“雅言”。《论语》里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的“雅言”是以周朝地方语言为基础,周朝的国都丰镐(今西安西北)地区的语言为当时的全国雅言。

2. 通语

经过春秋战国的大动荡到汉王朝的建立,汉民族形成并稳固下来。民族通用语从周代的“雅言”进而发展成“通语”了。“通语”是汉代及以后几个朝代的汉民族通用语,“通语”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元代。“通语”在汉代已取得了正统地位,不仅是官、商、学与士大夫的用语,也是解释方言的工具。

西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扬雄《方言》:“腼、饪、亨、烂、米喜、酋、酷,熟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郊曰腼,徐扬之郊曰饪,嵩岳以南陈颖之间曰亨。自河以北赵魏之间火熟曰烂,气熟曰米喜,‘熟’其通语也。”

元代朝廷规定学校教学要使用以大都(今北京)语音为标准的天下通语。

3. 官话

明清两代的共同语称作“官话”。明代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命人编纂《洪武正韵》并颁行天下,这是官定的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语音标准。“官话”的名称出现在明代中叶。“官话”名称的出现标志着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早期形式初步形成。(“官话”可以解释成官员在官场上说的话,也可以理解成是大众公用的话。)

4.国语

从清末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推行了把北京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运动。它提出“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两大口号。“言文一致”是书面语不用古代文言,改用现代白话。“国语统一”是现代白话要以北京话为全国通用的国语。

5.普通话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补充:古代的共同语并没有像今天的普通话一样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有明确的规范标准,只是大家能够听懂即可,而且古代的共同语只为数很少的士大夫阶级服务,只在王室宫廷和读书人的书斋以及一些商贾圈子里流通。

古代共同语的语音、词汇、语法虽无明确的标准和规范,但一定是以当时的统治中心的方言为基础的。自商周直到北宋,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一直在黄河中游的长安、洛阳一带,因此雅言、通语应该是以长安、洛阳方言为基础,或者说大体是当时的长安话、洛阳话。到了北宋、南宋以及同时代的辽、金,天下的政治、文化中心东移,而元、明、清以来的800多年间北京一直是首都,所以中古以后的共同语,有了较大的变化。普通话就是元代以后的共同语发展而来的结果。

二、普通话的定义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现代汉语的标准语,以及我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同时也是我国的官方语言,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推广的语言。

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三、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思路、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措施

1.推广普通话的方针

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年把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由原来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推广普通话的思路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强化政府行为,要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

3.推广普通话工作的要求

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普通话水平达标的教师才能上岗。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普通话能力训练,特别要注重普通话口语能力的提高,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城镇学校的校园语言。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常规和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第二,党政机关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公务用语,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说普通话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党政机关要在推广普通话方面率先垂范,督促和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

第三,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声传媒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提倡商业、旅游、邮电、交通、铁路、民航、金融、卫生等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帮助干部战士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

4.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

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经过未来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语文素质将大幅度提高,普通话的社会应用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需要,形成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

5.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

推广普通话工作以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开展以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为基本措施,不断加大行政管理力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1)量化评估

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区在2002年左右初步普及普通话,一般省辖市和地区(州、盟)行署所在城市在2005年左右初步普及普通话,县级政府所在城镇2010年以前初步普及普通话。

(2)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依据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规范程度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一种语言考试。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专业的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3)推普周活动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以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这将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推广和学习普通话的意义

学习、推广普通话对个人、团体、国家都有重要的意义。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都迫切地要求推广、普及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普通话。

1.从政治上看,推广普通话在实现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人民团结方面作用重大。

2.从经济上看,积极普及普通话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基础性工程。

3.从信息技术的发展看,普通话的普及是信息处理技术(拼音输入特别是语音自动识别技术)在全民范围内普及的必要前提。

4.从精神文明建设上看,热爱和正确使用普通话是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传统的最直接表现,是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的体现,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思想文化修养的有效途径。

5.从教育功能上看,语言是思维的外现、信息的载体和交际的工具,语言能力是文化素质中最基本的因素,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是学好一切知识、提高各种能力的基础,很难想象一个满口土话的人能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6.从个人发展来看,普通话是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公务员、导游员、解说员、法官、律师、警察、医生护士、空姐空少、各类乘务员、服务员、推销员等很多行业工作人员的职业语言。

能说普通话是从事非地方性语言活动,如朗读、朗诵、致辞、演讲、辩论、讲故事、说快板儿、说相声、说评书、演小品、演话剧、影视表演、歌唱、播音主持、各类司仪、接受采访、教学、应聘、导游解说、对外汉语教学、各类培训、窗口行业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的必备条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要求

1.普通话水平测试简介

199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开始试行,1994年10月起,随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全国陆续开展,这个《等级标准》逐步提高了社会认知度。1997年12月,国家语委正式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

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缩写为PSC)是我国为加快共同语普及进程、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水平而设置的一种语言测试制度,是测查应试人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并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国家级口语考试。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要求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把普通话水平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可称为标准的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每个级别内划分甲、乙两个等次。三级六等是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评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具体如下:

一级(标准的普通话)

一级甲等(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测试得分:92分-9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级(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平翘舌音、前后鼻音、边鼻音、fu—hu、 z--zh—j、送气不送气、i--ü不分,保留浊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三级甲等(测试得分:70分-7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测试对象和行业标准

1.测试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师范院校毕业生;

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

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及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

2.行业标准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七、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Ⅱ型)的构成和评分

试卷包括4个组成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第一题,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100个音节中,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100个音节里,每个声母出现一般不少于3次,方言里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酌量增加1-2次;每个韵母的出现一般不少于2次,方言里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韵母酌量增加1-2次。4个声调出现次数大致均衡。字音声母或韵母相同的要隔开排列。不使相邻的音节出现双声或叠韵的情况。

(3)音节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10%,即10分。

(1)读错一个字的声母、韵母或声调扣0.1分。

(2)读音有缺陷每个字扣0.05分。

一个字允许读两遍,即应试人发觉第一次读音有口误时可以改读,按第二次读音评判。

4.限时:3.5分钟。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读音有缺陷只在读单音节字词和读多音节词语两项记评。

(二)第二题,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词语的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声母、韵母、声调出现的次数与读单音节字词的要求相同。

此外,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4个,轻声不少于3个,儿化不少于4个(应为不同的儿化韵母)。

(3)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20%,即20分。

(1)读错一个音节的声母、韵母或声调扣0.2分。

(2)读音有明显缺陷每次扣0.1分。

4.限时2.5分钟,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一)和(二)两项测试,其中有一项或两项失分在10%以上的,即(一)题失分1分以上,或(二)题失分2分以上,即判定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不能进入一级。

应试人有较为明显的语音缺陷的,即使总分达到一级甲等也要降等,评定为一级乙等。

(三)第三题,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2.要求:

(1)短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中选取。

(2)评分以朗读作品的前400个音节(不含标点符号和括注的音节)为限。

3.评分: 此项成绩占总分的30%。即30分。

(1)每错1个音节,扣0.1分。

(2)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3)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分。

(4)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5)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6)朗读不流畅(包括回读),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4.限时:4分钟。超时扣1分。

说明:朗读材料各篇的字数略有出入,为了做到评分标准一致,测试中对应试人选读材料的前400个字(每篇400字之后均有标志)的失误做累积计算;但语调、语速的考察应贯穿全篇。

(四)第四题,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4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2.要求:

(1)说话话题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中选取,由应试人从给定的两个话题中选定1个话题,连续说一段话。

(2)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3.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1分、2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一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分、6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次一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9分、10分、11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